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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為了加強錨網巷道支護質量管理工作,結合我集團公司的巷道支護實際情況,按照國家頒發的《煤礦安全規程》和《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特制定本公司錨網巷道支護管理辦法。
2、錨網巷道支護管理工作必須納入各級領導的日常議事日程,在布置、檢查、總結生產工作的同時,必須布置、檢查、總結巷道支護管理工作。
3、集團公司、礦(公司)成立頂板管理領導小組,由公司主管生產安全的副總經理、礦長任組長、各級總工程師任副組長,公司、礦生產技術部和安監部門為成員單位,負責錨網巷道支護管理工作。生產區(隊)長、采區技術主管負責日常巷道支護管理工作。
4、集團公司各礦每年要編制年度的錨網巷道支護管理安全技術措施和資金計劃,要有一定的比例資金用于錨網巷道支護管理工作。
5、集團公司每半年、礦每季要召開一次巷道支護工作專業會,交流錨網巷道支護管理工作經驗,研究、解決存在問題。集團公司、礦行政正職對巷道支護管理工作負領導責任。定期聽取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及生產技術、安全監察部門關于巷道支護管理工作的匯報。督促檢查巷道支護管理工作計劃、主要技術措施和資金計劃的貫徹、落實。
6、集團公司、礦行政分管副職對錨網巷道支護管理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負責組織、健全機構、配備人員、建立崗位責任制。組織、落實巷道支護管理工作計劃及主要技術措施和資金計劃。
7、集團公司、礦總工程師、采區技術主管,對錨網巷道支護管理負全面技術責任。負責配備技術力量,推廣采用巷道錨網支護改革,組織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資金計劃。
8、公司、礦安全監察部門對巷道支護管理工作負監督檢查責任。安全監察人員要嚴格按三大規程檢查巷道支護管理工作及措施執行情況,監督實施。
9、公司、礦生產技術部門負責巷道支護設計工作,認真組織作業規程安全措施的會審復查工作并建立完整的巷道支護管理技術檔案,定期觀測、檢查、分析、總結、掌握頂板活動規律,為巷道支護安全提供技術保證。
10、礦地測部門要加強采掘地區的預測預報工作,及時提供地測資料,進行地質預報,巷道掘進工作面每月至少預報一次,并有正式填圖。設計部門要嚴把設計關,巷道布置要合理,有利于頂板管理。
11、礦供應部門要把好支護材料的質量、數量關及時供給采掘工作面合格的支護材料,嚴把支護材料準入關,嚴格驗收,必須做到不合格不入井。
12、集團公司、礦職工培訓部門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培訓,提高職工技術素質,增強質量標準化意識,培訓考核要存檔記錄,作為職工安全技術培訓的依據。
二、巷道支護設計
13、錨桿、錨梁網支護的巷道必須有支護設計,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和《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要求。綜采切眼、大跨度峒室、斷層帶附近、陷落柱附近及交叉點等特殊地段,要有專門設計。
14、選用錨桿、錨梁網支護的巷道,在支護設計中應明確錨桿、錨梁(鋼帶)、錨索、網及配件的材質、品種、規格、強度、結構及安裝使用要求。
15、錨噴或錨梁網巷道錨桿和錨索的布置、角度、噴體厚度、混凝土標號、配比、速凝劑添加量,掛網形狀、規格及圍巖涌水處理等,都必須在設計中明確規定。
16、錨桿、錨梁網支護設計(包括補充設計)必須經過各職能部門、總工程師逐級審批后,方可施工。
17、礦建立錨桿、錨梁網支護的巷道圍巖變化檢測反饋制度,技術部門在巷道施工過程中,每隔30~100m對頂板巖性、結構進行探測、分析,并做好記錄存檔管理。并根據變化的地質條件及時修改設計。及時將檢測情況逐級報告。
三、巷道支護材料
18、采購的錨網支護材料生產廠家必須具有“生產許可證”和 MA標志;材料必須具有“質量合格證”。
19、供應部門對采購的錨桿、錨網、錨索、錨固劑等支護材料的質量負責,每批進貨要按照支護材料的設計標準做好抽查工作,并做好驗收抽查記錄,技術部門對支護材料要進行不定期抽查。
20、新選用和改型的支護材料使用前必須進行技術鑒定合格后,方可推廣應用。
21、樹脂錨固劑要在避光、溫度適宜的地方存放,并存放在專用容器中,堆放高度不得超過三層,存放期不得超過四個月。
22、施工單位在使用前要對支護材料進行認真檢查鑒定,符合設計標準要求,嚴禁使用不符合設計材質要求的支護用品。施工單位對材料要安排專人管理,支護用品到施工地點后,在料場分類批放整齊,并掛好料牌。要做到“三對口”,即下井材料、料場材料、使用材料要對口。
四、巷道施工
23、施工單位要根據批準的支護設計制定符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的切實可行的作業規程或施工措施。。嚴禁無規程無措施作業,或沿用、套用舊規程、舊措施。當遇條件變化或技術部門對技術參數進行修改后,必須及時修改作業規程、補充措施,并履行審批手續,及時貫徹執行。
24、作業規程的有關內容,應依據《煤礦安全規程》、《礦井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有關規定進行編制。礦技術科負責作業規程的業務管理工作,要有完整的資料和責任明確的管理制度。
25、積極推廣、應用新工藝、新技術,努力提高掘進機械使用率和效能,提高機械化程度,降低對圍巖的破壞程度,以利于巷道支護及頂板管理工作。
26、施工巷道應盡量避免四岔口,掘進開口和貫通必須有加強支護的措施,開口貫通相鄰5m范圍內的巷道(包括交叉點)必須進行維護加固,并在作業規程中規定,否則不得開工。錨網支護巷道交叉點應當補打錨桿錨索維護頂板。原有巷道及新開巷道均需掘進時,其距離不得小于10m。兩個巷道在交叉點施工或同時施工時。兩頭放炮必須按《作業規程》的有關規定執行。
27、錨網支護采取立即支護作業方式;掘進落煤后應及時將頂幫錨桿支護到迎頭,嚴禁在空頂下作業。
28、鉆孔直徑、錨桿直徑、錨固劑直徑要匹配,符合設計要求。
29、錨桿的孔深和角度必須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頂錨桿除邊錨桿外,其余應垂直巷道頂板或巖層層理。幫錨桿的最上一根錨桿、最下一根錨桿,應向巷道的頂、底傾斜一定角度,并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
施工采用快速安裝工藝,即攪拌樹脂卷、上托盤、擰螺母一次完成。螺母的擰緊力矩不應小于80N·m。托盤應緊貼梁面或巖面。
30、掘進時形成的巷幫超寬或片幫超寬或因片幫、掉渣、巷道壓力過大造成錨桿失效時,應及時處理,可采用加長鋼筋托梁和補打錨桿的方法進行補強。在巷道交岔點、頂板破碎及特殊要求情況下,必須打錨索補強,并保證支護符合質量標準。
31、支護用品安裝必須符合設計要求,錨索、錨桿的安裝應符合操作標準,用足用好錨固劑,風壓、水壓必須在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中明確規定,使用單體風動錨桿機施工的迎頭要按裝風壓水壓測定儀表,風壓、水壓小于規定的,不得施工,以保證錨索、錨桿的初錨預緊力。
32、錨梁網支護巷道鋪網時必須將網拉直拉緊,緊貼巖面,使網具有一定的預拉力。兩網搭接長度應符合設計要求,網間搭接長度不小于100mm。用雙股18#鐵絲按不大于300mm的間隔連接,網必須緊貼煤巖壁,鋼帶應垂直巷道布置。鋪網前必須把巖壁的里層活矸處理掉。
33、錨索的膠結材料達到設計要求的強度后及時張拉,張拉錨索時,每次使用要兩人協作,張拉油缸時應與鋼絞線保持在同一軸線上,加壓后,工具錨卡住鋼絞線方能松手,并用8#鐵絲將千斤頂綁在頂網上。操作人員要避開張拉缸軸線方向,以保證安全。
34、錨梁網支護巷道,必須保證巷道兩幫平整度,錨桿的安裝質量和錨索的預緊程度等要求,必須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錨梁網巷道梁端至煤幫空距、梁位置(扭距)符合標準要求。
35、掘進過程中,每隔30~50m在頂板安裝1個離層指示儀,監測儀器要編號管理,頂板破碎等地質復雜地段要加密或單獨設置,觀察圍巖移動情況,一旦發生異常時,立即停止掘進,撤出人員,并與有關科室聯系同時報告有關領導,以便采取相應措施。
36、錨桿、錨梁網支護巷道中,臨時支護措施必須在安全技術措施中明確規定,施工中嚴格按規定的臨時支護方法執行,嚴禁在空頂下作業。綜掘巷道應使用托梁器托鋼梁進行臨時支護,掘錨一體化巷道采用機組自身支撐頂梁臨時支護。
37、錨桿眼、錨索眼的深度不小于設計要求,錨桿間、排距誤差不超過+_ 100mm;錨桿角度誤差,按設計要求不超過+_ 5°,錨桿端部必須推至孔底,尾端露出托盤≤50mm,錨索外露長度不得大于350mm。鋼帶與巷頂板實接,錨桿盤必須與鋼帶全接觸,螺母必須與錨桿盤全接觸,嚴禁點接觸,必要時加墊楔。
38、巖石錨噴巷道必須實行光面爆破,提高成型率,對噴體必須按規定作厚度檢查和強度試驗,并有檢查、試驗記錄備查。
39、錨網支護巷道,每20m必須進行一次可錨固性試驗,采用φ20*2000mm的高強螺紋鋼錨桿,用一支350mm長的快速錨固劑,錨桿錨固力達到85KN即為可錨,小于85KN即為不可錨,必須采用架棚支護或棚索網支護。
40、錨桿機必須按使用說明書的要求使用,及時維護,不得隨意亂放,嚴禁炮崩或亂埋。錨桿支護設備包括錨桿機、錨索張拉設備、鉆桿、鉆頭不完好或不合格不得使用。
41、對錨桿或錨索實行編號管理,一人一號,施工質量落實到人,施工單位負責編號,號碼要清晰,
五、 巷道支護檢查
42、施工單位每班必須設專職或兼職的質量檢查員,負責施工過程中的質量管理工作,留好班檢記錄備查。
43、礦每月、局每季對巷道工程質量至少檢查驗收一次。巷道工程質量檢查驗收嚴格按照《錨桿巷道質量標準》執行。
44、建立健全錨桿巷道巡回檢查制度,對存在的隱患及時處理,當發現巷道急劇變形、錨桿盤崩壞、錨桿拉脫、因片幫、掉渣致使錨桿或錨索失效等情況時,必須采取加固措施。對回采工作面超前支護地段或沿空送巷的錨桿支護巷道,應加大檢查力度,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45、為了保證施工質量,礦必須對錨桿、錨索錨固力進行拉拔力檢測抽檢,錨固力試驗每30m—50 m或300—600根一組,每組3根,抽檢的錨索、錨桿錨固力,不得低于設計要求并做好記錄,局在礦檢查基礎上抽查一組。
46、檢查不合格的錨桿、錨索要進行補強施工,不合格錨桿,應在其周圍200mm的范圍內補打合格錨桿。不合格錨索,在其附近300mm的范圍內補打合格錨索。
47、對錨桿、錨梁網支護巷道要定期檢查支護效果。巷道如遇頂板破碎或地質構造區,可縮小錨桿排間距,并可使用掛網,噴漿聯合支護。同時要加大檢查力度,發現異常及時制定補充措施。
48、對錨索、錨桿支護的排間距、錨桿角度、錨固力、預緊力、聯網質量要經常進行檢查,嚴禁為圖省事,偷工減料而違章作業。錨桿、錨索錨固力除按規定定期檢查外,還要不定期進行抽查,發現有達不到要求者,要立即停止作業,并制定相應措施。
49、礦每月對錨桿支護巷道的錨桿做一次破壞性拉拔試驗,試驗數量不少于3根。如果發現錨桿實際錨固力與設計值相差較大,必須對錨固參數進行調整和修改。
50、公司對錨桿支護巷道實行季度檢查制度,檢查如下資料:(1)錨桿支護設計的地質資料,(2)圍巖的探測記錄、錨桿的拉拔試驗記錄、修改設計和補充措施。(3)錨桿支護巷道工程質量驗收記錄。(4)錨桿支護巷道巡回檢查記錄。(5)現場抽查錨網支護巷道。
各礦要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編制實施細則并報集團公司生產技術部備案。